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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第二期新春消费券领取时间+使用方式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2-04 10:27:01 浏览2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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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2月3日10时,洛阳市将开始发放第二期新春商贸消费券。符合满减标准的,消费者登录云闪付平台“出示付款码”支付结算,即可享受立减。 本次消费券分为新春购物消费券和新春餐饮消费券2个类别,洛阳所有在洛人员(包括外地在洛人员)品美食、购物时均可使用。

  使用时间

  自2月3日至2月12日,每日10:00至23:00。

  使用方式

  通过“云闪付App”搜索“洛阳新春消费券”或“洛阳消费券”,点击进入活动页面即可查询活动当日剩余消费券数量。在有消费券剩余的前提下,符合满减标准的,点击“出示付款码”支付结算,即可享受立减。如同时满足多个满减优惠标准,按最高优惠进行满减。

  发放数额及使用标准

  1.新春购物消费分为20元、50元、100元等3种面额,可用于食品、百货等各类购物消费;

  2.新春餐饮消费券分为20元、50元、100元等3种面额,可用于各类餐饮消费;

  3.核销期内购物和餐饮消费券每日均匀发放;

  4.活动时间内,到参与活动商家消费满100元减20元、满200元减50元、满400元减100元。

  使用范围

  全市范围内参与活动门店均可使用,第二批参与门店详细名单附后,消费者可登录云闪付平台活动页面查询参与活动门店信息。(点击放大查看)

2025洛阳新春商贸消费券领取指南(时间 使用方式 入口)
2025洛阳新春商贸消费券领取指南(时间 使用方式 入口)

  使用规则

  1.每人每期购物、餐饮消费券分别只能使用一次;

  2.消费券可在洛阳市域内参与活动的零售、餐饮等消费场景使用,参与商家由银联云闪付根据商家在平台备案情况进行勾选,须支持消费券发放平台付款方式;

  3.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

  4.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

  5.如订单发生退款,则消费券补贴金额原路返还;

  6.消费券不可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