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月,是广西内陆水域大多数重要鱼类的繁殖期和幼鱼生长期。禁渔期是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部关于实行珠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珠江禁渔期制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广西自2011年开始实施禁渔期制度,今年的禁渔安排如下:
禁渔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管辖内陆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
禁渔时间: 2025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禁渔对象: 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自治区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