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旧车交售、新车购买、新车注册登记的时间上有哪些要求?
申请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交售电动自行车旧车(含电池)至本人所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销售机构或参与活动的回收企业,交售日期以电动自行车销售机构或回收企业开具的《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上载明的回收日期为准。
(二)个人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购买日期应在2025年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日期以电动自行车销售机构开具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三)个人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于2026年1月10日前在“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完成初次注册登记上牌,取得《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电子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以《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电子行驶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