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实施时间
2025年度汽车置换更新政策自2025年1月1日(含当日,下同)起实施。如活动资金提前申领完毕,活动自动结束,结束日期另行公布。
补贴范围
对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且在江门市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的,按照购买新车价格的不同档次,分档给予一次性补贴支持,参加申请补贴的转让车辆所有人和新购置车辆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转让的旧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本人名下。
转让车辆需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所有权转移(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具日期为准)
新购车辆日期需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具日期为准),并在2025年12月31日前在公安部门完成车辆注册登记手续(以新购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补贴标准
本次补贴标准按照购买新车价格分为四档:
第一档:
购车价格为4万元(含)至7万(不含)元的,购买燃油车补贴4000元/辆,新能源车补贴5000元/辆;
第二档:
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8000元/辆,新能源车补贴9000元/辆;
第三档:
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2000元/辆,新能源车补贴13000元/辆;
第四档:
购车价格为25万元(含)以上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3000元/辆,新能源车补贴15000元/辆。新购车辆价格以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
同一个人消费者名下的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或者报废更新补贴。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申报材料
转让车辆材料:
1.日车《机动车登记证书》(须包含该车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及转让登记信息的全部内容)
2.日车《机动车行驶证》
3.《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新购车辆材料:
1.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
2.新车《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个人资料:
1.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
2.消费者一类银行储蓄卡及开户行信息。
3.电话号码。
申请人、购买人、车辆所有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及银行账户户名均须属于同一人:其中,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须在江门市内开具。
申报流程
置换更新:
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且在江门市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取得完整的申报材料。
填写申请信息:
进入微信/云闪付APP的“粤焕新”活动平台,点击“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申领并核销资格券,根据提示提交申报材料。
扫描
资金发放:
相关部门在系统后台对消费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消费者名单由市商务局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消费者个人银行卡账户。
过渡期政策衔接
对在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前述材料的个人消费者,可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申请人相应置换的旧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2024年江门市加力支持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活动的有关要求。
具体申领方式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