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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25上半年自考考籍省际转考转出指南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2-20 16:02:15 浏览1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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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时间

  转出受理时间:2025年3月6日11时至7日19时

  转出办理流程

  第一步:登录系统网站。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点击进入“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未注册考生需按提示完成注册后进入系统,注册用户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

  第二步:填报信息。点击转考申请(转出)按钮,查看转出课程信息,选择审核地区(可按考生当前所在地州市就近选择)、转出原因、专业层次、课程合格时间、转入省市、转入专业,填报本人转入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

  第三步:上传材料。按照系统要求格式上传准考证扫描件(包含我区准考证和转入省准考证)。如有其它补充说明材料也需扫描上传。

  第四步:提交申请。考生确认填报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转出申请”。确认提交后,所有信息不得更改,因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导致无法办理转出手续,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五步:等待信息审核。考生提交申请后,申请地教育考试机构将在24小时内完成信息审核,信息审核结果无短信通知,考生须在申请期内随时查看审核情况。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系统下载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一式两份(A4幅面正反面打印),并签字确认。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向申请地教育考试机构咨询未通过原因。

  第六步:现场确认审核。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包含我区准考证和转入省准考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一式两份),按照申请地教育考试机构要求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

  第七步:完成考籍转出。办理转出考生需于网上申请后及时与转入省考试机构联系咨询、办理转入手续,因未按规定时间或不符合转入省要求被退回的,本次转考作废,考生可于下次转考期间重新申请办理。

  转出办理要求

  1.考生须在转入地通过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在转入地取得考籍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考生所有统考课程合格成绩须一次性转出。

  2.以下情况(成绩)不得办理转出手续。

  (1)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

  (2)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

  (3)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

  (4)免考课程、实践环节考核及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3.转出手续办理完结后,我区将不再保留考生考籍信息及课程成绩,考生各项考籍业务仅可在转入省教育考试机构办理。

  其他事项

  区内考生跨地、州、市报考自学考试无需办理转考。如遇疑问,可电话咨询所属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联系方式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