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高龄津贴发放时间
✔老年人在达到发放标准的生日当月起可以享受相应的高龄津贴。
✔老年人因年龄变化达到不同发放档次标准时,在生日当月起享受新标准待遇。
发放依据与频次
高龄津贴以老年人的户籍、年龄等信息作为主要发放依据。
高龄津贴按月为单位确定发放标准,每个季度应当至少发放一次,鼓励有条件的镇(街)按月发放。
发放标准
根据《厦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统一发放老年人高龄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厦老龄委〔2016〕2号),高龄津贴按照老年人的实际年龄,分为3个发放档次标准:
(一)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
(二)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
(三)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100元。
高龄津贴所需资金主要由各区财政负担,其中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由市、区财政分担,市财政承担每人每月500元。
发放标准及财政分担方式如有调整,以最新发布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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