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宁波前湾新区随迁子女转学政策
转学政策
要求转入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其父母持有我区房产或有效的居住证,可以向两镇教育党委提出转学申请(居住地址在陆中湾街道的,到庵东镇教育党委登记,下同)。我局将根据辖区内学校学位空余情况进行统筹接纳,用足用好空余学位。接纳先后顺序如下:
(一)父母在现居住地持有房产的;
(二)父母持有居住证。
转学申请时间:学期结束前一周到镇教育党委扫码报名。
需要上传材料:1.房产证原件照片或电子居住证;2.省外学生需从全国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学籍信息表。
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