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普洱事业单位报名时间及条件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9:00至2月21日18:00;
2.审核时间:2025年2月17日9:00至2月22日18:00;
3.缴费时间:2025年2月18日9:00至2月23日24:00;
4.岗位改报时间:2025年2月28日9:00至16:00。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1日,年龄条件以《岗位信息表》(附件1)为准。18岁以上指2007年2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岁及以下指1994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指1989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岁及以下指1984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45岁及以下指1979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生源或户籍要求
1.招聘岗位有生源或户籍要求的 ,报考人员须满足其中一个条件。生源地是指学生来源所在地,户籍地是指报考人员目前户口所在地。
2.非本地户籍人员,2025年2月16日前户籍迁入普洱市的,可报考符合相应户籍条件岗位,集体户籍人员不享受相应户籍政策。
3.本地户籍人员,若户籍地发生变化,以2025年2月16日前最后一次迁入地确认户籍。原普洱籍人员,因就学将户籍迁到学校集体户或学校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的,视为普洱户籍;因其他原因户籍迁出的,不再视为普洱户籍。
4.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优秀村(社区)干部可视为服务县(区)户籍,报名时“户籍或生源地”填写可根据个人实际选择服务县(区)或原户籍地。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报名前已批准录(聘)用为普洱市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或专技人员;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人员除外。
3.报名前通过各类人才招聘与普洱市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
4.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因浪费考录资源纳入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禁考范围人员,因严重违规行为禁考期限未解除人员。
5.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含取得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现役军人。
7.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