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时间:
2月12日8:00 至 2月18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
2月12日8:00 至 2月20日18:00
交纳考试费时间:
2月12日8:00 至 2月21日17:00
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6.报考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7.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8.本次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5年2月12日(如18-35周岁,为1989年2月13日至2007年2月12日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并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9.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10.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4年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不对是否签订就业协议、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其中,参加区外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在历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或按规定直接考核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曾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的,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
3.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官士兵岗位的,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在历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官士兵岗位或按规定安置到事业单位,曾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的,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官士兵岗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通过协议培养、定向培养、定向招聘、直接考核等规定的优惠政策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且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现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不得报考本人现所在单位的相同用人方式(详见岗位表“用人方式”)的岗位;
11.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