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金华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时间+标准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补贴对象:个人消费者
燃油乘用车最高补贴 13000元
新能源乘用车最高补贴 15000元
补贴范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转让(变更除外)或报废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浙江省内购置新乘用车的,根据新车价格分档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补贴申请人名下旧机动车应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旧车转让或报废、新车发票开具时间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新车登记时间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0日期间。补贴申领期间,新购车辆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以印发文件为准。
二、跨年度政策衔接
消费者因新车交付延期等原因,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取得部分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全部证明材料的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范围。
申请人相关旧机动车和新车条件按照2024年《浙江省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24〕26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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