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要求
(1)上述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学历层次为硕士及以上,申报人年薪须达申报类别要求(不包含申报企业以外的其他个人收入),并在如东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含)以上。
(2)企业(集团)内部跨县域人事调动、离开如东境内工作不满3年的,来自县外其他企业的且在申报单位非全职的不适用本通知。
申请时间段
2019年7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在我县企业参加工作,并按要求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申报日期截止前,申报人仍需在职在岗)。
申报时间及程序
1、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2月17日17时,逾期本次申报不再受理。
2、初审: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属镇(区、街道)进行初审。
3、报送材料:由所属镇(区、街道)将初审通过人员申请表及相关附件、人员名单汇总表盖章后,于3月7日前集中送至县人才服务中心(所有附件需审核原件无误);
4、复审:初审通过后,由人社局会同财政局等部门进行审核批准。
5、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6、补贴发放:人社局按审批结果将补贴发放到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