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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南京溧水新春消费券使用说明(时间+方式)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1-27 17:12:18 浏览1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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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时间

  2025.01.28(上午10点)——2025.02.28

  核销及满减规则

  消费券分为综合体、住餐2个类别,发放数量为2550张。住宿餐饮类消费券在“溧水商务”,点击“消费券”登录领券页面,领取成功后将发放至微信平台(核销时须使用溧水农商行信用卡或借记卡支付)。综合体零售类消费券登录海乐城、万达广场自有小程序领取。消费券发放为限量发放,每种券值发完即止。

  住宿餐饮消费券【1000张】

  50元代金券200张(满200元可用)

  100元代金券600张(满500元可用)

  200元代金券200张(满1000元可用)

  海乐城专用消费券【775张】

  15元代金券500张(满50元可用)

  40元代金券200张(满120元可用)

  60元代金券75张(满200元可用)

  万达专用消费券【775张】

  15元代金券500张(满50元可用)

  40元代金券200张(满120元可用)

  60元代金券75张(满200元可用)

  活动对象

  溧水市民及外地来溧人员均可参加。

  消费券分类细则

  住宿餐饮券

  餐饮消费时须直接在参与活动的餐饮商户到店使用核销(第三方平台订单无法使用),仅限堂食,单桌仅限使用一张,不可叠加使用;住宿消费时须提前电话联系酒店客服进行客房预约,预约后须至酒店前台进行线下消费支付核销(第三方平台订单无法使用),单次限用一张,不可叠加使用。因酒店行业特殊价格体系影响,客房价格须以入住当日酒店门店公示价格为准。

  综合体专用券

  消费者须在参与活动的综合体小程序内领取并使用核销,使用时间以商场规定使用时间为准;本消费券单次限用一张,不可叠加使用。

  领取和使用细则

  1.活动周期内,同一个消费者每类型各面额券限各领取1张,先领券后消费,直接抵扣。消费券须在有效期内,在符合条件的商户使用,商户名单可在发放平台查询,领取后超出规定核销期限未核销的消费券,过期自动失效;

  2.住宿餐饮类消费券领取之后,消费者应在“微信支付”APP选择溧水农商行信用卡或借记卡支付核销;综合体专用券领取后,消费者应在海乐城、万达广场自有小程序内规定可使用商户内核销,否则无法进行核销;

  3.单笔消费仅可核销1张消费券(不可拆单使用);

  4.消费券不可兑换现金,不找零,不得兑换活动企业店内各类型储值卡;

  5.消费者使用消费券后若发生撤销及退货交易,消费券不会返回至消费者账户,资金返回活动券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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