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4日10时,洛阳市将开始发放第一期新春商贸消费券。
本次消费券分为新春购物消费券和新春餐饮消费券2个类别,分别投入财政资金200万元,活动分为两期,所有在洛人员(包括外地在洛人员)均可使用。
使用时间
第一期:活动时间自1月24日至2月2日,每日10:00至23:00;
第二期:自2月3日至2月12日,每日10:00至23:00。
使用方式
通过“云闪付App”搜索“洛阳新春消费券”或“洛阳消费券”,点击进入活动页面即可查询活动当日剩余消费券数量。在有消费券剩余的前提下,符合满减标准的,点击“出示付款码”支付结算,即可享受立减。如同时满足多个满减优惠标准,按最高优惠进行满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