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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珠海中考指标生资格审核要求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1-22 10:44:19 浏览1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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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珠海中考指标生资格审核要求

  指标生资格审核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粤教考〔2023〕14号)要求,从2023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除因户籍转移或其他原因按规定办理外市转入本市就读的学生外,具有指标生资格的学生,应是符合本市中考报考条件且具有该初中学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本市户籍生(含政策性照顾生)条件

  本市户籍考生、港澳台考生、三侨生及军人子女、人才子女等政策性照顾考生,达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珠教〔2012〕4号)、《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不得参与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14〕24号)及相关规定者,具有指标生报考资格。

  非本市户籍生条件

  非本市户籍应届初三毕业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具备指标生资格。

  1.符合2025年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

  2.初一入学时满足所在区的积分入学资格(当年凭政策照顾入读学生,视同满足积分入学资格);

  3.初中三年在我市同一学校就读、并持有该校连续3年完整学籍;

  4.义务教育阶段未有择校行为。

  资格审核

  考生是否具备指标生资格,须经学校及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每位考生实际情况,审核确认(市四中、市体校、市一附实验中学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附属外国语学校考生资格由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各区、各学校须按照规定准确确认每位考生指标生资格情况。

  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符合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后,通知各学校于2025年5月20日前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信息须包括考生准考证号、姓名等信息。公示期间,各初中学校须将审核结果通知到每位考生及家长),于5月27日前,填报《珠海市2025年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信息表》(详见下方二维码)报市招生办(电子版发邮箱:jyjzsb@zhuhai.gov.cn,纸质版盖章后同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