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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时间
应聘人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附件2和附件3电子档文件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代码+姓名”,附件2须手写签字上传扫描件。报名邮箱:ntgdsfxxrsc@163.com。
(1)报名资料上传:2月10日09:00~2月13日16:00。附件2照片要求清晰。
(2)资格初审:2月13日09:00~2月15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13日~14日期间09:00~16:00,2月17日期间09:00~12: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13日09:00~2月17日14:00。
(5)缴费确认:2月17日09:00~2月19日16:00。
2 网上确认
(1)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550920610513-55092062。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按照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网上缴费流程见附件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提交初审所需完整材料、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3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4)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大纲。
1 笔试
(1)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
(2)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考生应携带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参加笔试。报到时间:2025年2月22日上午8:00—8:30,地点: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通市经济开发区育贤路2号)开发区校区珠媚楼109室。报到后领取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和考场见准考证。笔试时间2月22日上午9:00-10:30,9:30分后考生不得进场考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于2月22日24:00前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https://www.ntnc.edu.cn,管理机构-人事处-人才工作)上公布,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请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笔试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5: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2 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2月23日上午9:00—10:00。地点:详见网站发布的通知。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方能进入面试。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 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2月23日下午14:00开始。地点:详见网站发布的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回答问题。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7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计算面试成绩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4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者,按下列顺序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者:(1)面试成绩;(2)笔试(如各项成绩均相同,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体检、考察、公示、
录用和递补
1 体检
体检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高校教师准入的相关规定执行。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组织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3 公示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http://www.ntnc.edu.cn,管理机构-人事处-人才工作)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4 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签订人才租赁人员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应当在相应招聘岗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将由学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用资格:①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人才租赁人员劳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人员。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5 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录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用人员明确放弃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拟录用岗位空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