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
2025年1月20日11:00起至2025年12月31日(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即止)。
补贴对象:
在活动规定期间,手机定位在广西,按活动规则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个人消费者。
补贴标准:
活动期间,对个人消费者交售老旧电动自行车,到参与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按新车购置的发票价格(价税合计金额)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其中,新车购置发票价格2500元(不含)以下的,补贴300元;发票价格2500元(含)-3000元(不含)的,补贴400元;发票价格3000元(含)以上的,补贴500元。
活动期间,同一消费者只能享有一次补贴资格,单次限申请1台电动自行车新车补贴,1台电动自行车旧车仅可参与1次补贴申请,鼓励消费者“早交售、早补贴”。
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申请入口:
云闪付APP
申请流程:
(一)实名认证。申请人须在云闪付APP进行账户注册及实名认证(已完成注册及实名认证的,可忽略该步骤)。
(二)提交申请。申请人进入云闪付APP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专区进行申请,申请人在申请前,须认真读活动规则以及活动用户告知书,并授权同意云闪付APP获取申请人信息,完成业务查询及信息登记工作,包括云闪付APP注册手机号、申请人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信息及手机定位地址等信息。
(三)领取补贴优惠券。申请人提交报名申请后,对于核验通过的申请,活动平台按报名手机号向申请人的云闪付APP账户发放3张补贴优惠券(含300元、400元、500元各1张),申请人可按照补贴标准核销其中任意1张。
申请人可通过登录云闪付APP查看补贴优惠券是否发放到账,查看路径为:我的->优惠券->支付券。
(四)旧电动自行车注销。申请人通过登录所在地市线上自助注销电动自行车专区,对参加活动的旧电动自行车进行注销登记,并对成功办理的结果进行截图保存。也可在现场签署《电动自行车注销承诺书》。
(五)旧电动自行车回收。申请人交售旧电动自行车至回收企业或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回收企业或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开具回收证明,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
(六)核销补贴优惠券。在补贴优惠券有效期内,申请人通过云闪付APP付款码付款时,补贴优惠券抵扣相应的优惠金额。
电动自行车销售商须按照“一单一票”的原则,对申请人新购电动自行车开具增值税发票(须加盖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发票公章),严格按照活动规定填写发票内容,发票内容应至少包括购买者姓名、手机号、电动自行车品牌及型号、销售数量、销售金额以及POS交易凭证上显示的“参考号”。
补贴优惠券自到账之日起5*24小时内有效,逾期未使用将自动失效,后续不能再重新申领补贴资格。
(七)电动自行车信息采集。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工作人员采集电动自行车信息,包括:
1.旧电动自行车电池类型。
2.新电动自行车品牌。
3.新电动自行车电池类型。
4.新电动自行车补贴金额。
(八)电动自行车发票信息采集。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工作人员对电动自行车发票进行拍照上传,填写新电动自行车购买人提货地址信息。
(九)旧电动自行车报废。报废企业按批次对已回收的旧电动自行车进行报废处理,并按活动规定做好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