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申请时间:
2025年1月20日11:00起至2025年12月31日(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即止)。
补贴对象:
在2025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期间转让(系指经售卖使得乘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下同)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且在2025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期间,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上牌照的消费者。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其中,购买新能源乘用车
8万元(含)以下补贴0.8万元/辆
8万元(不含)-20万元(含)补贴1.3万元/辆
20万元(不含)以上补贴1.5万元/辆
购买燃油乘用车
8万元(含)以下补贴0.7万元/辆
8万元(不含)-20万元(含)补贴1.1万元/辆
20万元(不含)以上补贴1.3万元/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