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实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在限制燃放区域、限制燃放时间内,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一、限制燃放区域
石洞镇下列范围内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城南社区、城中社区、城北社区、三川口社区及东湾村、庄子坪村、魏家庄村、中堡村。
二、限制燃放时间
(一)在限制燃放区域内,正常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8点30分至12点、13点至18点、21点至次日6点30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在限制燃放区域内,星期六、星期天、法定节假日(除夕另外规定)、农历腊月二十三、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初四、初五、十四、十五、十六,每天从上午7点至晚上24点的时间段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除夕当天可以延长至正月初一的凌晨2点,其余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举办焰火晚会、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制度。
三、禁止燃放场所
(一)国家机关、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场所;
(二)车站等交通枢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仓库、输油(气)管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安全保护区内;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图书馆、档案馆、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疗养院;
(六)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
(七)公园、林地、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范围内;
(八)东西两山等绿化区范围内;
(九)过街天桥、隧道;
(十)县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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