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兰溪市第一季度消费券发放(时间+方式)
一、活动时间
2025年1月8日至3月31日(补贴额度申领完即止)
二、活动细则
(一)商超消费券
1.面值类型:满100元(含)减10元,满200元(含)减20元,满500元(含)减50元。
2.发放对象:活动期间在我市参与活动的商超企业(含个体户)消费的人员。
3.发券方式:分多轮发放,用户在参与活动的商超企业(含个体户)现场扫领券码,领取不同面额的商超消费券,消费券自动进入用户券包。(额度用完或活动结束即止)
4.使用规则:
(1)商超消费券有效时间以券面显示时间为准,规定时间内未使用的自动失效;
(2)商超消费券仅限在我市参与活动的商超企业(含个体户)使用,参与活动的商家以市商务局审核后的名单为准;
(3)消费者支付时直接抵扣消费券金额,一次消费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不找零。
(二)加油消费券
1.面值类型:满100元(含)减10元,满200元(含)减20元,满300元(含)减30元。
2.发放对象:活动期间在我市参与活动的加油站加注汽油的人员。
3.发券方式:分多轮发放,用户在参与活动的加油站现场扫领券码,领取不同面额的加油消费券,消费券自动进入用户券包。(额度用完或活动结束即止)
4.使用规则:
(1)加油消费券有效时间以券面显示时间为准,规定时间内未使用的自动失效;
(2)加油消费券仅限在我市参与活动的加油站使用,参与活动的商家以市商务局审核后的名单为准;
(3)消费者支付时直接抵扣消费券金额,一次消费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不找零。
(三)餐饮消费券
1.面值类型:满100元(含)减30元,满200元(含)减50元,满500元(含)减100元,满1000元(含)减150元。
2.发放对象:活动期间在我市参与活动的餐饮企业(含个体户)消费的人员。
3.发券方式:分多轮发放,用户在参与活动的餐饮企业(含个体户)现场扫领券码,领取不同面额的餐饮消费券,消费券自动进入用户券包。(额度用完或活动结束即止)
4.使用规则:
(1)餐饮消费券有效时间以券面显示时间为准,规定时间内未使用的自动失效;
(2)餐饮消费券仅限在我市参与活动的餐饮企业(含个体户)使用,参与活动的商家以市商务局审核后的名单为准;
(3)消费者支付时直接抵扣消费券金额,一次消费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不找零。
三、活动要求
1.参与活动时,严禁套现、配合套现、刷单等行为;严禁非法占用消费券或补贴资金;消费券或补贴券均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2.单个商品或订单限1张券,单个商品不可拆分成多笔订单。
3.参与活动的企业和消费者须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做到诚信经营、诚信消费。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追回补贴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鼓励企业制定让利促销优惠方案,主动介绍消费补贴相关规定,同时承诺不趁机涨价加价;企业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参与活动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将依法处理。
四、商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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